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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材备案—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砌筑砂浆河北备案
干混砂浆通常叫水硬性水泥混合砂浆,是指经干燥筛分处理的骨料(如石英砂)、无机胶凝材料(如水泥)和添加剂(如聚合物)等按一定比例进行物理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以袋装或散装的形式运至工地,加水拌和后即可直接使用的物料。又称作砂浆干粉料、干混料、干拌粉,有些建筑黏合剂也属于此类。干粉砂浆在建筑业中以薄层发挥粘结、衬垫、防护和装饰作用,建筑和装修工程应用极为广泛。干混砂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中使用,需要办理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具体需要的流程及手续如下:
一、基本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有生产所备案产品权限;如企业为委托加工生产模式,须标注具体生产单位名称,并在上传资料时提供委托方和加工方营业执照、委托加工合同等证明文件)。
2、企业信用情况登记表(本省生产企业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建(建设)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省外企业由市级以上归口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核实盖章)。
3、产品执行标准(国标、行标、地标或企标);
4、具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按产品生产标准执行,标准未明确的按一年执行)。
5、相应产品的应用案例。
二、专项资料
1、生产备案证书.
以上材料将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上传至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和信用平台,等待审批通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