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Information List
企业产品属于国家发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中鼓励发展类产品的,可申请办理三年期生产备案;列入一般发展类产品的可申请办理一年期生产备案。
初次办理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备案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产品检验报告(市级以上法定检测(验)机构提供);
3.主要设备登记表;
4.主要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5.主要岗位质量责任制度;
6.原材料质量检验制度;
7.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岗位人员培训制度;
10.售后服务制度。
备 案 程 序
1、企业向所在地墙改办提出申请,领取《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备案表》,并按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县级企业一式四份,市级企业一式三份,报所在地墙改办。
2、设区市墙改办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料和现场检查,出具检查意见。
3、设区市墙改办将检查合格的企业资料和意见等相关资料一并报送省墙改办;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和期限,并协助该企业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4、省墙改办对设区市墙改办报送的合格企业颁发《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备案证》。
5、《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备案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