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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List
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资格许可申请指南
一、办理条件
1、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
3、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
许可条件详见:《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1—2006、《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2 —2011。
二、申请材料
1、《气体充装资格许可申请书》(在河北特种设备网下载www.hbsea.gov.cn)一式四份;
2、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企业技术人员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充装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用工合同原件;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或检查合格证明,溶解乙炔气充装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建站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9、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