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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List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申报指南
条件具体内容: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3座;
(3)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
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
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
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修建5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机械设备:
(1)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2)10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直径1.2米以上顶管设备2台。
材料具体内容: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3、系统形成的数据包。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③ 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④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及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⑥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⑦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业条款)复印件;
⑧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有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境外工程还应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
⑨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面积、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复印件;
⑩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复印件。